引言
2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企业可持续治理的指令(欧盟最常见的法令颁布形式以实现阶段性目标)提案,旨在确保企业有能力应对在欧洲范围内外价值链方面潜在的不利影响。
在不久的将来,欧洲企业在人权和环境方面的活动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同时允许消费者和投资者提高透明度。此前几个欧盟成员国已经实施了类似的措施,但欧盟委员会目前正在寻求一种更为慎重和更大规模的方案来执行该指令。
指令覆盖的企业类型
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官方新闻稿,该指令提案涵盖以下几类企业:
欧盟企业:
-拥有500名以上员工数量且全球净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的欧盟有限责任公司;
-属于指令中规定的“高风险行业”中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虽不符合上述拥有500名以上员工数量和1.5亿欧元以上净营业额的标准,但在全球拥有250名以上员工数量和达到4000万欧元以上的净营业额的企业也将受到指令规制。但对于这些企业,指令将晚2年开始适用。
非欧盟企业:
-在欧盟境内净营业额为1.5亿欧元或4000万欧元且生产经营活动位于欧盟的非欧盟企业;
中小企业:
-中小型企业目前不在该指令提案的规制范围内,但由于该提案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了某些支持措施,将来可能会受到间接影响。
企业合规
相关企业必须履行企业尽职调查义务,在该义务中,涉及企业必须在企业运营、子公司和整个价值链中识别、停止、预防和(或)减轻对人权和环境的影响。
此外,某些大型企业必须根据指令制定和实施相关计划,以确保其商业战略符合《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具有普遍性、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变化协定),并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C。
此外,企业的董事还应参与监督尽职调查流程,并将尽职调查纳入其企业战略。此外,董事应以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董事对企业承担的义务之一)考虑其根据指令做出的决定对人权、气候变化和环境的影响。
欧盟各成员国会将对指令覆盖下的企业遵守情况进行监督,并在企业违反指令的情况下采取行动。
结论
这种强制性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过渡计划对于实现欧盟2050碳中和目标至关重要,为此,企业职责是负担建立和操作尽职调查程序的成本,并遵守各自的尽职调查义务以应对运营方式和价值链的变化。
该提案将首先提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批准。一旦通过,欧盟成员国将在两年内将该指令转换为本国法律并将立法提交至欧盟委员会。
注:文章来源(供审查使用):https://www.whitecase.com/publications/alert/european-commission-issues-major-proposal-due-diligence-obligations-prot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