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新规
2021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提出了关于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境外上市”)的两条草案规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规定》”)。
境外上市
根据《规定》草案,境外上市分为直接境外上市和间接境外上市。直接海外上市是指注册在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上市。间接境外上市是指主要业务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以境外企业的名义,基于境内企业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益在境外上市。
如果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论其是直接还是间接,均不得在境外上市:
(一)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禁止上市融资的情形;
(二)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查认定,境外发行上市威胁或危害国家安全的;
(三)存在股权、主要资产、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权属纠纷;
(四)境内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 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
(六)国务院认定的其他情形。
备案登记
为评估公司是否可以在境外上市,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报告相关信息。
备案登记程序应在公司于境外提交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发起,包括但不限于:
(一)备案报告及有关承诺;
(二)行业主管部门等出具的监管意见、备案或核准等文件(如适用);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估审查意见(如适用);
(四)境内法律意见书;
(五)招股说明书。
异议
在规定草案出台之前,间接在境外上市的公司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如果他们违反了境外市场的监管规则,这个漏洞可能会引发许多问题,就像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所做的那样。这种违规行为可能会严重损害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信心,也会损害中国公司的声誉。
2019年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连锁咖啡店瑞幸咖啡因财务欺诈遭到指控而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罚款1.8亿美元。在调查期间,因为瑞幸的所有业务都在中国大陆,SEC向中国证监会寻求帮助,但由于这家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不受中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管辖,其上市行为也没有通过中国证监会。
随着新规则的实施,它将为企业提供一个正式的遵循程序,并使海外监管机构对中国企业充满信心。
总结
作为草案,《规定》和《办法》还不是最终版本,这意味着某些条款最终可能会发生变化。此外,该草案还不够详细到公司可以直接遵循,未来可能还将颁布更为详细的规则,以确保境外上市受到中国证监会的适当监管。
我们将继续关注规定的更新。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境外上市的规定,请随时联系我们:info@dandreapartn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