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就专利保护这一问题在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提起诉讼

欧盟就专利保护这一问题在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提起诉讼

2022年2月18日,欧盟在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采取法律行动,他们声称中国法院的判决对于欧洲公司保护其电信技术专利正产生不利影响。

欧盟委员会代表欧盟27个成员国表示,欧盟公司在外国法院提起保护其标准必要专利(SEP)[1]的诉讼的权利受到侵害。


外国法院的威慑和罚款

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人在其专利遭到非法使用或在未获得适当赔偿的情况下向中国境外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该等权利时,将可能面临中国司法机关的大额罚款(例如每日130,000欧元的罚款)。

2020年8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中国法院可以实施“禁诉令”,禁止专利权利人前往非中国法院执行其专利。

2020 年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做出的有关华为和中兴对Conversant Deutschland GmbH的两项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的案件的裁决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该法院禁止上述两家公司在德国销售其移动蜂窝系统。与此同时,中国最高法院禁止Conversant Deutschland GmbH在中国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之前执行上述这一裁决。


许可费

正如欧盟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概述的那样,中国法院将许可费定为了西方技术供应商和制造商之前商定的市场价格的一半左右,这意味着中国公司只需要支付很低的价格就可以从海外供应商处购买技术。加上“禁诉令”的存在,专利持有人因被许可费远低于市场价而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传统上,此类许可费会被用于公司新一轮的研发,因此许可费降低最终会导致创新水平下降,这对欧盟未来的竞争力不利。

欧盟与中国近期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争端

在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之前,最近又发生了一起备受瞩目的诉讼,涉及中国对立陶宛的歧视性贸易做法,这也影响了欧盟单一市场的其他出口产品,因为这些做法也针对从其他欧盟国家出口的含有立陶宛成分的产品。

上个月,在试图通过双边途径解决这一问题的努力失败后,该案被提交给了世界贸易组织。在撰写本报告时,中国已同意与欧盟进行磋商,磋商期定为60天。


后续

中国表示,它对与欧盟之间的法律上的冲突感到遗憾,并始终坚持多边贸易体制,欧盟委员会表示,它曾多次向中国提出这一问题,但没有得到解决。美国和日本也表达了同样的担忧,预计它们将加入欧盟的磋商请求。

欧盟与中国已经在世界贸易组织开始了双方60天的前期磋商,之后,欧盟可能会要求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做出裁决。众所周知,中欧峰会也将于4月1日举行,上述争议可能成为双方讨论话题之一,欧盟-中国投资全面协定的讨论可能会继续下去。欧盟-中国投资全面协定被搁置了很长一段时间,它可能会成为双方之间的潜在橄榄枝,因为欧盟-中国投资全面协定成立的希望仍然存在。


[1]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s-Essential Patents, SEP),目前尚无统一明确的定义。我们认为,如果技术标准的实施必须以侵害专利权为前提,则即使存在其他可以被纳入标准的技术,该专利对相关技术标准而言,就是必要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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