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知识产权指引:如何保护您的商标?

由于越南经济与其参与的各种自由贸易协议紧密结合以促进贸易,因此,外国投资者有必要考虑在越南注册商标,以获得独立和排他性的使用权,从而可用于制止第三方在越南的侵权和假冒行为。换言之,商标注册是外国投资者保护其品牌和商誉的必要工具。

商标可以定义为区分不同组织和个人的商品和服务的标志。要受到越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外国企业应确保其商标符合以下条件:

  • 有形性

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必须是有形标志,其形式可以是字母、文字、图像、图画,也可以是用一种或多种颜色表示的这些元素的组合。然而,在越南,基于声音和气味的商标不被承认。

  • 显著性

如果商标由一个或多个易于识别和记忆的元素或一系列易于识别和记忆的元素组成,则可被视为具有“显著性”。但是,一些特定元素除外,如简单的几何图形、数字、字母、非通用语言的文字,以及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元素。此外,商标不得与已在越南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

此外,外国企业还应考虑一些不受2005年《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标志,例如与国旗、国徽相似,或者未经授权使用与国家机构和组织的全称相似的标志,或者在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特点、用途、质量、价值或其他特征方面误导、混淆或欺骗消费者的标志。

在注册方面,商标所有人有两种选择:(1)直接向越南地方当局(即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或(2)根据《马德里协定》的规定,在国际商标的地理保护范围内指定越南。但这要求该商标已事先在《马德里协定》的另一成员国申请或获得注册。

在这两种情况下,越南知识产权局仍将根据越南法律对商标申请进行正式和实质性评估。

非居民个人和实体(包括外国公司)无权在越南独立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即使这些商标已在第三国注册。特别是,越南知识产权局规定,对于未在越南成立或居住的个人和实体,在提交申请过程中必须有当地专业人员的参与。

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93条,商标经核准后,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保护期为10,并可无限期续展。

在越南使用商标之前,建议获得有效注册,以避免因申请被驳回(即存在在先近似商标或违反商标注册的实质性要求)而被视为非法使用的风险。因此,建议在申请商标前委托当地律师进行初步检索。

此外,建议分别申请注册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以减少因与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而遭到异议的风险,因为图形商标的近似评估难以把握。

总之,注册商标是外国实体在越南获得合法权利、进入市场以及获得制止假冒和其他侵权行为的权利的关键步骤。由于当地法规的特殊性,以及要求外国申请人指定一名当地代表负责申请,因此建议委托在越南开展业务的可靠专业人士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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