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越南设立外国公司代表处

对于希望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在越南市场上建立业务的外国公司来说,开设代表处是一个理想的选择。设立代表处也可以为那些希望在进行更大规模投资之前更好地了解越南营商环境的企业起到很好的铺垫作用。


因此,在越南设立代表处是一种与当地市场互动的有效方式,且不涉及大规模的财务承诺或与其他进入模式(如建立子公司或合资企业)相关的复杂法律问题。


本文将为您提供关于在越南设立外国公司代表处的基本条件、设立程序,以及外国投资者在相关业务中可以进行的活动的基础基本信息。


设立条件


首先,投资者必须是合法成立的外国公司(非自然人),并且根据越南政府第07/2016/ND-CP号法令(以下简称 "法令")第7条的规定,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少正式运营一年。


其次,外国公司(以下简称"总部")应任命一名代表处负责人,该负责人最好居住在越南,如果该负责人不在越南,他/她应当授权他人处理相关事务。请注意,代表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代表处担任相同的职务。       


最后,由于设立代表处需要注册地址,因此总部需要在设立代表处的省/市中寻找合适的地点,该地点可以是实体办公室或联合办公空间(也称"虚拟办公室")。


设立程序


设立代表处应向拟设立于的省/市工业和贸易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在需要提交的材料中,需要包含由公司盖章并由代表处负责人签字的 《代表处负责人任命书》。


另一个重要材料是总部的财务报表。根据法令第12条的规定,总部应提供上一财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履行纳税责任/财务义务的证明)。未免疑义,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


此外,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办公场所出租人拥有出租办公场所的合法权利,这是因为需要从出租人处获取回"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将其公证副本提交给主管部门。


允许设立代表处许可的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正式颁发后,仍需执行最后几个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为代表处刻制印章、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和宣布其设立。


应注意的是,代表处不得直接从事营利性活动、开具发票或与第三方签订商业合同。因此,尽管代表处仍需负责为其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PIT),但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CIT)。此外,根据法令第32条的规定,代表处必须在每年的1月30日之前向主管部门提交运营情况报告。


最后,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总部营业执照的剩余有效期。如需更新许可证,应向主管部门提交新的申请。


活动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在越南的代表处可以进行哪些活动。


首先,在越南设立的代表处可以从事市场调研活动,收集有关当地市场、消费者偏好、竞争状况和潜在机会的信息。这有助于总部对其在越南的未来商业战略和对产品/服务营销做出明智的决定。


代表处亦可作为联络处,并成为其总部与越南合作伙伴、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沟通渠道,有助于协调、维护合作关系并加强信息交流,从而增强业务协作。


最后,代表处可以通过举办会议、研讨会、展览会和其他营销活动进行促销,宣传其母公司的产品、服务和能力,以激发客户兴趣并建立友好关系,从而带来未来潜在的商机。


总结


总之,在越南设立代表处对于希望在越南市场站稳脚跟的公司来说是一个上佳选择可用选项,它可以提供一系列好处,例如低廉的进入成本、通过研究了解当地市场以及充当搭建关系的联络处等。然而,由于代表处业务范围有限且无法开展盈利活动,因此它可能并不适合所有公司。鉴于以上原因,在设立代表处的过程中,咨询法律顾问以有效地了解法律体系并确保合法合规至关重要。

本站使用百度智能门户搭建 管理登录
沪ICP备202102759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