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越南员工和在越外籍员工的权益,越南法律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越南,有三种主要的保险构成了该国员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健康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在下文中,我们将对上述保险进行概述,并特别关注这些保险对外籍员工的影响。
社会保险(SI)
越南员工和外籍员工都必须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SI),其中包括医疗、生育、工伤、疾病、养老以及死亡保险。
根据第143/2018/ND-CP号法令,所有外籍员工如果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就必须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
- 已取得在越南发行的工作许可、执业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 基于与雇主在越南签订的不定期雇佣合同或有效期至少为一年的雇佣合同受雇。
然而,如果有以下情形,员工可免于参加社会保险:
- 根据2016年2月3日颁布的第11/2016/ND-CP号法令第1条第3款的规定,员工是公司内部调职人员。
- 他们达到越南《劳动法》(45/2019/QH14)中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为60岁零3个月,女性为55岁零4个月。
对于外籍员工,社会保险缴费率为25.5%,由员工和雇主按以下方式分担:
- 员工须向养老和死亡基金缴纳其月工资的8%的社会保险费。
- 雇主须缴纳员工月工资17.5%的社会保险费,其覆盖了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工伤和疾病保险基金以及养老和死亡保险基金。
在满足任一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外籍员工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已缴纳的金额:
- 他/她达到了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尚未缴满20年的社会保险费。
- 他/她目前患有致命的疾病,比如癌症、骨髓灰质炎、肝硬化腹水、拉福拉病、严重的肺结核、感染艾滋病并发展为艾滋病患者,以及由卫生部规定的其他疾病。
- 他/她的雇佣合同被终止,或他/她的劳动许可、执业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因未被允许续期而终止。
如第143/2018/ND-CP号法案所规定的,员工可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许可/执业证书/执业许可证终止之日起10天内申请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险金。除此之外,员工须提交一份根据越南政府下属机构——越南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制定的档案。在收到规定的完整档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越南社会保障局应向员工支付社会保险金。
健康保险(HI)
对于持有长期雇佣合同或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定期雇佣合同的员工、以及公司高管、非国家公共服务提供者、符合领取工资或薪金条件的合作社高管或董事和公职人员,健康保险是强制性的。强制性健康保险的缴费率为月工资的4.5%,员工和雇主分别为1.5%和3%。该费率同时适用于越南员工和外籍员工。如果没要求参加强制健康保险,强烈建议参加自愿保险,已减少因生病或意外产生的不可预见的医疗费用所带来的冲击。
失业保险 (UI)
失业保险计划的目的是在员工失业、接受职业培训、保留工作或寻求就业时,在向失业基金缴款的基础上抵消其部分收入。对于越南员工,保险费用由雇主和员工共同承担。决定他们须支付的金额的方式如下:
- 员工每月支付相当于月薪1%的费用。
- 雇主每月支付的费用相当于参加失业保险制度的员工月薪的1%。
每月的失业保险金等于失业前连续6个月内平均月薪的60%(但不得超过基本工资或地区最低工资的5倍)。
根据第28/2015/ND-CP号法令的规定,员工须按以下四项步骤操作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1. 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其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在地的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失业保险金申请。
2. 在预约卡上标明的日期访问就业服务中心,以获得有关失业补贴的决定。
3. 越南社会保障局应在收到失业补贴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员工支付第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 每月到就业服务中心提交法律要求的求职公告。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外国公司还是越南公司都无需支付外籍员工的失业保险费。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缴费率汇总如下表所示:
总之,作为一家驻越南的外国公司,在专业人士的建议和帮助下,随时了解越南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其他和劳工相关事项的最新消息十分重要。这样才能确保公司遵守当地法规,并以及以最有效和最省时的方式保障员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