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6日,胡志明市内务局(HCMC DOHA)发布了第10165/SNV-VLATLĐ号公函(以下简称“第10165号公函”),就2026年上半年工伤事故报告的提交事宜提供指引。第10165号公函重申了总部设在胡志明市的雇主应履行的报告义务,并明确了报告周期、提交方式及执行要求。
该报告义务是雇主根据《2015年职业安全卫生法》、第39/2016/ND-CP号法令及相关实施规定所承担的部分合规责任,涉及工伤事故统计和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重点内容
1. 报告义务
总部设在胡志明市的企业、组织、机构及雇佣劳动者的个人(统称为“雇主”)须提交:
·企业级工伤事故汇总报告;以及
·职业安全卫生活动报告,
并使用第39/2016/ND-CP号法令附录十二规定的报告表格。
报告须涵盖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数据。
2. 需包含的信息
除规定的报告内容外,雇主应确保报告中准确填写:
·雇主总部地址(须符合胡志明市适用的新两级行政架构);
·报告准备人姓名;
·联系电话;以及
·电子邮箱地址。
建议雇主在提交前仔细核对上述行政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3. 提交方式
雇主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方式一——在线提交
通过工伤事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提交,网址为:
atld-sldtbxh.tphcm.gov.vn
(胡志明市内务局已就在线提交发布了详细的操作说明。)
方式二——纸质提交
如无法在线提交,雇主可直接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告提交至胡志明市内务局。根据第10165号公函,报告可送至胡志明市内务局指定的办公地点之一。
4. 报告时间
胡志明市内务局将于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5日期间接收报告。
因此,建议雇主提前准备好所需信息,以确保在规定的报告窗口内及时提交。
合规提示
未依法履行报告义务的,雇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未按规定提交职业安全卫生定期报告的组织,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能被处以最高20,000,000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我们的观察
第10165号公函的发布反映了主管部门持续重视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合规工作,并致力于改善胡志明市工伤事故统计数据的收集。
雇主应核实报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使用规定的报告模板,并在2026年7月5日前提交报告,以避免潜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