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特殊的海关估价机制

介绍

在印度,货物进出口经历了重大变化,随着跨境贸易时代的到来,印度海关当局也采取措施,起草与货物进出口有关的政策和指导方针。

根据 2007 年《海关估价(进口货物价值的核定)规则》,印度海关当局确定了评估货物价值以征收关税和税费的方法。

印度海关当局是世界海关组织(WCO)的成员,采用统一分类制度(HS),命名法由世界海关组织制定和完善,并受国际公约管辖。统一分类制度为全球进出口的每种产品和货物定义了代码。 

因此,为了进口到印度,每件产品都需要按照特定的代码(通常称为 HSN 代码)进行分类。该代码在海关处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们不仅决定着关税或税率,还决定着产品的最终用途。

关税估价 

由于归类过程本身的性质以及海关和企业的不同解释,进出口货物归类一直是企业面临的一大挑战。对产品进行归类需要对产品的描述、用途,以及归类体系流程进行深入了解。

根据 1962 年《海关法》第 14 条,海关税按进口货物的价值征收。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印度买方和外国供应商是关联的,例如作为控股公司和子公司,货物可能会以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折扣价进口。因此,征收的关税也会降低,从而导致政府财政收入的潜在损失。为了限制印度买方从中获利,海关当局制定了一个特殊机构,称为特殊货值评估科(SVB),负责调查关联人员/关联方之间进口货物的估价。

海关当局进行上述审查的目的是核查供应商从印度境外(通常是母公司)向其相关进口商(通常是子公司)供应的货物是否按“正常价格”开具发票,或是否为减少关税责任而“低估”了价值。

从外国实体进口货物的印度子公司必须对印度的供应商和买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申报。《海关估价规则》第 2(2)条为海关估价目的提供了建立 "关联 "关系的标准。一旦确定交易是与关联方进行的,进口商须向 SVB 登记进口货物。SVB调查应在进口商从关联方进口货物期间将产品从外国进入印度的第一批货物抵达时进行。

为了在SVB登记产品,进口商应在提交入境单据的同时提交一份强制性申报单和附件A中的调查问卷。如果SVB官员要求提供补充信息,进口商可在60天内提交附件B的中答复以及所有相关信息和文件。如果进口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适当答复,则将在随后的货物进口中征收 "额外关税保证金 "的额外关税。有权官员应审查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发票价值。完成临时评估后,有权官员应将案件移交给 SVB 管辖官员,后者有义务在收到信息后 2 个月内完成调查。

SVB 官员应出具一份调查报告,其中应包括所有相关事实、进口商提交的材料、调查结论、接受或拒绝交易价值的理由以及对申报交易价值的影响程度。

在某些情况下并不强制向SVB进行登记产品。这些情况包括从相关卖方进口样品和原型等货物,或从相关供应商进口应征关税全免或无条件免税的货物,或进口货物的交易价值低于 1,00,000 卢比(约合 1.114 欧元)。但是,上述财政年度的累计交易额不得超过 25,00,000 卢比(约合 27,862 欧元)。

当涉及从关联方进口的情势或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时,SVB命令可以延期。如果事实或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则必须向海关部门发出通知,以便延长 SVB 通过的命令的期限。

结论:

SVB登记产品在海关程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确保对进口货物进行适当估价。

外国供应商和印度买方,具体而言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了解与 SVB 登记相关的程序和义务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合规并避免不必要的潜在处罚。这将有助于建立透明度和公平贸易惯例,并加强其印度子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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